还没等到开庭,案子就和解撤案。面对约定的60万律师费,成都一公司不愿全额给付,为此被律师事务所告上法庭。记者昨日获悉,成华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支付律师事务所60万律师费。该公司表示将上诉。
据了解,该案原告是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君合所),被告是四川树德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树德公司)。今年,树德公司被一家建筑公司告上法庭。树德公司与君合所签订了《诉讼代理合同》,约定律师费为60万元。随后,君合所的律师收集了相关证据,并向法院递交了《答辩状》《鉴定申请》等。这期间,树德公司却和建筑公司在案外自行达成和解,建筑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,得到准许。之后,法院裁定,对树德公司被查封财产解封。该案至此画上句号。
此后,树德公司只愿支付部分律师费,双方没能达成一致意见,君合所将树德公司告到成华法院,索要60万律师费。
君合所认为,该所按合同约定,收集了相关证据、形成证据链条,并向法院递交了相关材料,树德公司应当付清律师费用,并赔偿损失。而树德公司则辩解说,合同明确约定,律师代理工作包括一审、二审判决、调解、撤诉,但该案庭外和解,律师只做了少量工作,收取60万律师费“显失公平”,只同意支付10万律师费。
日前,成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,君合所与树德公司签订的《诉讼代理合同》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,应有效。遂判决树德公司支付君合所60万律师费。树德公司一代理人表示“准备上诉”。